建造師掛靠是存在風險的,這也是大家眾所周知的,那么如何回避掛靠的風險呢,下面談談風險回避的問題。
1、最好的辦法是不掛靠,而是全職擔當項目經理 ,簽定勞動合同,與企業之間的關系由勞動合同法保護,其間可以提高與現有工作加上掛靠費用同等的待遇作為出任項目經理的條件,以達到期望薪金,避免掛靠風險。
2、如果確實要掛靠,建議大家尋找一家大的企業,其管理制度相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可滿足安全施工的需要,這類企業掛靠風險較小,但薪金較低,一般其與政府之間的關系較好,完全可以利用其關系回避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可能的違規現象,比如項目經理不在崗等,注冊或者繼續教育等操作麻煩會少一些。但更多的是小型企業,而且項目經理的需求量大,其掛靠費用相對較高,高回報意味著高風險,這類風險一般會大一點,因為小型企業一般投入安全生產的力度或者意識很難達到規范的要求,人員配備也不齊全,這個時候大家就要注意掛靠的技巧。
首先我認為不要隨便掛,要有選擇性的掛靠,就跟找自己的另一半一樣,認準了才行,在答成協議之前先要對其在業的口碑、業績及安全生產的投入作一些深入的了解,在項目管理之前要提出自己對于項目管理的一些看法,比如人力資源的配備,安全資金的投入等,定期或不定期的去檢查一下,如果管理混亂或者發生安全事故的機率很大,可以提出解除協議,防患于未然。不管怎么樣,不要為掛而掛,而要對于社會,對于企業,對于個人,對于業主都要負起責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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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掛靠協議一般簽幾年 掛靠到企業需要辦理哪些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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