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共同負責北京地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和考試的組織工作。
北京市人事局負責北京地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具體考務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承擔。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注冊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北京市人事局對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和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北京地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房屋建筑、礦山、公路、水利水電、電力、冶煉、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機電安裝和裝飾裝修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其一。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3個半天,以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四、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線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網上繳費手續。(具體報名安排詳見當次的報考文件。)
五、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 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六、合格證書
考試合格人員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七、注冊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注冊管理,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滿前3個月,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或其指定的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