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第一季度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的通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和《福建省注冊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閩建筑[2007]28號)等有關規定,從2020年1月至3月,我廳已陸續對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的1029人(名單詳見附件1)、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重新注冊條件的10656人(名單詳見附件2)準予注冊,現予以集中通告。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4月20日
詳細內容及名單請進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原文鏈接網址:http://link.233.com/10836/xxgk/zxwj/zxwj/202004/t20200424_5254539.htm。
申請初始注冊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注冊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增項注冊條件所需資料:
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一)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