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治區第一百三十五批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人員名單的公示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和《關于開展自治區建造師注冊工作的通知》(新建建函〔2007〕48號),經審核,75人符合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F將審查意見在新疆建設網站予以公示(網址link.233.com/15607),本次的公示時間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6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示期內均可對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的人員向我廳舉報,舉報或反映的情況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
詳細內容及名單請進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原文鏈接網址:http://link.233.com/15607/html/xzxkgs/20200402/19106.html。
申請初始注冊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注冊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增項注冊條件所需資料:
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一)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