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工作,優化資質資格管理,提高我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審批效率,更好服務辦事群眾,按照《關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鄉建設部文件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765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新設立企業申報建造師注冊及企業資質審批有關工作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設立企業申報建造師注冊
(一)一級建造師初始、重新、變更注冊至新設立企業的,申請人應按《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建市〔2007〕10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一次性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申請表、材料附件、承諾書)及網上申請。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自接收申請之日起,按規定時限將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準予注冊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向申請人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二)二級建造師初始、重新、變更注冊至新設立企業的,申請人應按《北京市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京建科教〔2009〕50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向現聘用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一次性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申請表、材料附件、承諾書)及網上申請。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按規定對申請人注冊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書面初審意見后,上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審批。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收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上報的初審意見后,按規定時限作出書面決定。準予注冊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向申請人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二、新設立企業申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需考核注冊建造師指標的新設立建設工程企業,應先將建造師注冊至本公司后,再按照資質標準、申報流程等要求,向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提出申請。
三、其他相關問題
(一)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在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中,發現新設立企業中注冊建造師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按照《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撤銷其注冊,同時由原資質許可機關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撤銷其企業資質。
(二)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后涉及資質重新核定辦理的,其建造師注冊申報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關于新設立建設工程企業中執業資格人員申報及認定工作的通知》(京建管〔2009〕206號)、《關于調整新設立企業資質審批事項流程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3〕41號)同時廢止。此前我委所發通知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新設立企業建造師注冊承諾書(樣本)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已經與我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要求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我單位已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按時發放工資。
現我單位申請辦理_________企業資質,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向貴機關提交建造師注冊申報材料。我單位及建造師本人對此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有虛假,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現聘用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請注冊建造師(簽字):
年 月 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