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2016年各省市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考務通知》,得知:
大部分省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滾動考試管理和非滾動管理辦法:
1、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三科):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即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如:2010年度與2011年度為一個周期,2011年度與2012年度為一個周期,依此類推);
2、符合免試條件(含免一科和免兩科):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即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3、考增項: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即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報考另外一個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也有特例省份,如吉林。各個省份的二建成績管理細節會有點不同,考生詳看下面各個省份相關規定。
二、各省2016年二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