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建造師制度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準,由注冊建造師代替,并設立過渡期”。人事部、建設部依據國務院上述要求決定對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出臺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
建造師級別
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一級或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全國通用,二級注冊建造師在省內有效。
二、報考條件
二級注冊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取得建筑業企業二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人員,可報名參加200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五)上述報考條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年底。
三、考試科目、考試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房屋建筑、礦山、公路、水利水電、電力、冶煉、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機電安裝和裝飾裝修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二)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考試時間
200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份舉行。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時間 |
科目 |
2006年9月16日 |
09:00-12:0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15:00-17: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2006年9月17日 |
09:00-12: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注:特殊情況請參看各省市考試通知。
五、報名辦法(北京市)
二級注冊建造師報考方法
報考時間:暫未確切消息
報考方法:報考人員須于指定日期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按要求逐項如實填寫《北京市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簡稱《申報表》),用A4紙打印《申報表》,并按規定貼好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正面像片(規格45mmx35mm)兩張。《申報表》須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蓋章。報考人員持《申報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學歷證書、資質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經資格審查合格后,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
凡已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指定日期,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憑此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明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領取考試費用發票。
考試大綱:在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同時,可征訂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