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溫馨提示:
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須按照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放到指定位置,隨身攜帶者視為違紀。
1、參加執業資格考試考生憑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現役軍人部隊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核對。考生遲到30分鐘后(含30分鐘)不準入場,開考后60分鐘內不得交卷出場。
2、考生須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軟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禁止考生將電子記事本、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尋呼機、手機或其它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須按照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放到指定位置,隨身攜帶者視為違紀。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3、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定的欄目內,將姓名、試卷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并用2B鉛筆準確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4、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