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中要注明薪水是按月發放還是按年發放,是在簽定協議時發放還是在證書注冊成功公示后發放。這一點很重要,有的建造師合同簽的很模糊,最后出了問題。另需明確什么時候付薪水,怎么付,付多少,是預付還是怎么付等。
2、確定建造師印章的保管方。這一點大家都很重視,可是往往會忽略一點,建造師注冊執業手冊,信息卡,由于之前大家都沒有想到,那么合同里面并沒有議定這一件事情。
3、證書丟失怎么辦,掛失了怎么辦?要考慮清楚。 丟失要求企業協義補辦,實在是補辦不了的要注明賠償責任.注明賠償金額,以增加企業責任,好保管好證書。
4、保險怎么辦?有的地方要求交保險,有的地方不要求,如果工資里面含保險,那就是另外的一回事了。如果需要轉保險的,一定要和掛證公司協商好。
5、投標怎么辦?中標及出場費用怎么出,如何報銷,何時報銷?這些在協議里都要注明。(建議證件不做投標)
6、企業不支付費用怎么辦?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建議簽定一份正式的合同,這樣可以繞過掛靠協議,應核實企業的資質,一般來講大的企業會相對有保障一些。
7、三類人員考試合格人員B證怎么辦?有的地方要約定這個B證,有的地方不要約定,考還是不要考?怎么考?考試期間的工資、車旅費怎么算。
8、繼續教育問題要注明清楚,費用誰負責。
9、工程項目掛靠的具體細節,責任要求注明,工程檢查應對,其它工作配合要求等(盡量不掛工程)。
10、掛靠合同期滿企業配合轉注冊,企業應提交的資料,合同違約處理,協商調解等。
11、章在注冊通過后才能拿到,也不一定非要本人才能拿,公司也可能拿到。我建議必須本人親自拿到手才好。找信譽好的單位,掛證不掛章,這都要在合同里說明。
12、一定要標明是給公司升資質用。不能作為投標項目經理證使用。否則你在被窩睡覺時被人抓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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