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某住宅小區項目,經招投標后,業主與具備總承包資質的A公司簽訂了土建、安裝工程總承包合同。A公司將鍋爐安裝分包給具有資質的B安裝公司,雙方簽訂了總分包合同,合同工期8個月。合同規定:鍋爐設備由業主提供,主材工程量大,由B公司采購,工程進度款按月進度付。由于鍋爐設備推遲三個月到現場,B公司未按合同時間開工,因此向業主提出索賠。工程開工兩個月后,按合同規定B公司未能收到進度款,向A公司提出合同變更。
問題:
1、B公司根據總分包合同應組織編制什么施工進度計劃?計劃實施過程中還應制定哪些階段性計劃?
2、B公司在該項目成本中,重點應控制什么?簡述如何控制?
3、B公司向業主提供索賠是否合理?為什么?
4、B公司向A公司提出合同變更對不對?為什么?
二、某安裝公司承建了一工業項目的機電安裝工程,內容有:工藝設備、中壓油管道、電氣、橋式起重機和儲油罐等安裝。在油管道施工過程中,監理公司發現安裝公司有三名焊工資格有效期已過。儲油罐灌水試驗檢查合格,放水時發生罐頂抽癟、罐壁局部變形,形成質量事故。事故調查發現:(1)作業指導書中只明確需要進行灌水試驗;(2)班長指派一名民工去放水。
問題:
1、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該工程哪些安裝項目需在施工前辦理告知手續?向誰辦理?
2、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做哪些內部協調?
3、質量預控方按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4、①在油管道施工時,焊工資格有效期已過,在質量管理上應采取什么整改措施?②請分析發生質量事故在管理上的原因?
三、某安裝工程項目經理部。在A廠方施工現場用腳手架鋼管搭設了高位操作臺,沒有作使用書面規定,也沒有作環境調查,施工員就下達將高位平臺操作臺由A廠房搬至B廠房的任務。途經廠房間道路時,碰觸了路側施工用的架空電線,由于電線絕緣已破損,且比啟用前驗收時下垂較大,導致平臺移位作業人員多人觸電受傷、平臺傾翻,形成安全事故。事故現場被保護。在事故調查取證過程中,施工員滿足了業主要求將橫躺在道路中的操作臺移至路側,以便汽車通行的要求。
問題
1、項目經理在這起事故中是否有責任?為什么?
2、施工員的事故責任性質屬于什么?施工員應怎樣避免事故的發生?
3、這起事故表明,現場的施工用電線路在管理上存在什么主要缺陷?怎樣整改?
4、施工員滿足業主要移動操作臺的做法對不對?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