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1.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
A.房屋及建筑物
B.在用的施工機械
C.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D.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E.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答案】A.B.C
解析: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范圍:1.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機械、運輸設備、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
A.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B、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C、未使用的固定資產
D、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E、模板
【答案】A.B.C.D
解析:E.模板屬于流動資產中的存貨中的周轉材料。
3.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
A.在用的施工機械
B.季節性停用的固定資產
C.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D.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E.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答案】D.E
解析: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范圍:1.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機械、運輸設備、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4.關于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說法正確的有( )。
A.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主要有三個方面,即折舊的基數、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和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
B、折舊的基數是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基準,一般為取得固定資產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
C、預計凈殘值是指固定資產報廢時,預計可以收回的殘余價值
D.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即為固定資產應計提的折舊總額
E、預計使用年限是指固定資產預計經濟使用年限,即折舊年限
【答案】A.B.D.E
解析:預計凈殘值是指固定資產報廢時,預計可以收回的殘余價值扣除預計清理費用后的數額。
5.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說法正確的是( ?。?。
A.施工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B、對技術進步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境影響較大的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C、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年、月)折舊額都是相等的
D、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可完工的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實際上是平均年限法的一種演變
E.年數總和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隨著折舊的計提逐年減少,而折舊率不變
【答案】ABCD
分析: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隨著折舊的計提逐年減少,而折舊率不變。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為該項固定資產年初時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為該項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假設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 (N+1)/2。這個分數因逐年遞減,為一個變數。而作為計提折舊依據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凈殘值則各年相同,因此,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各年提取的折舊額必然逐年遞減。
6.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說法正確的是( ?。?。
A.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隨著折舊的計提逐年減少,而折舊率不變,因此,各期計提的折舊額必然逐年減少
B.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C、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使用后期,當發現某期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折舊小于該期剩余年限按直線法計提的折舊時,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即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按剩余年限平均攤銷
D、工作臺班法是按照工作臺班數平均計算折舊的方法。它適用于機器、設備等計提折舊
E.行駛里程法是按照行駛里程平均計算折舊的方法。它適用于車輛、船舶等運輸設備計提折舊
【答案】ABDE
分析: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隨著折舊的計提逐年減少,而折舊率不變,在固定資產使用后期,當發現某期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折舊小于該期剩余年限按直線法計提的折舊時,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即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按剩余年限平均攤銷。②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這部分收入并不構成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在合同中商訂的合同總金額,而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規定時這部分收入才能構成合同總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