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級建造師備考正在進行中,233網校學霸君特別為大家整理了2022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歸納,大家可利用考點做好考前最后的沖刺!
2022二建工程法規知識點歸納【學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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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建法規知識點歸納:建設工程保證擔保的方式和責任
一、保證的基本法律規定
項目 | 內容 |
保證合同 |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
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 |
保證方式 | (1)一般保證 |
(2)連帶責任保證 | |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 |
保證人資格 |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 |
保證責任 | 保證合同生效后,保證人就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和保證期間承擔保證責任 |
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 |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 |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 |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 | |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 | |
保證期間 |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
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二、建設工程施工常用的擔保種類
擔保種類 | 內容要點 |
施工投標保證金 |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出具 |
實質是為了避免因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隨意撤銷投標或中標后不能提交履約保證金和簽署合同等行為而給招標人造成損失 | |
除現金外,還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 |
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 |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供 |
為了保證施工合同的順利履行 | |
一般是由銀行或者擔保公司向招標人出具履約保函或者保證書 | |
工程款支付擔保 | 招標人向中標人提供 |
通常采用由銀行出具保函的方式 | |
預付款擔保 |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實現承包人按合同規定進行施工,償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預付金額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