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建法規時間考點突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事故報告的時間要求(一般情況:立即—1小時;緊急情況:直接)
事故補報,即事故發生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7日內)傷亡變化,應當及時補報。
事故調查:成員包括政府、安監、監察、公安、工會、檢察院,可聘專家。
習題測試: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預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發生后,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2 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B.單位負責人應當向單位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報告
C.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D.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報告
【答案】C
【解析】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