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建法規時間考點突破:勞動合同訂立的規定
第四章 勞動合同訂立考點(點擊進入>>30天法規時間考點消除計劃)
原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
勞動合同的種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關系。書面勞動合同應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
勞動合同具備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上述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于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只要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習題測試:
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說法,正確的有(??)。
A.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B.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能超過10年
C.商業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D.勞動關系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建立
E.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參考答案:
A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正確;B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是1年,2年,也可以是5年,10年,甚至更長時間,所以B錯誤;C社會保險是必備條款,商業保險是選擇條款,C錯誤;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D錯誤;E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E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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