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法規考點筆記: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考點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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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架構:
考點筆記:
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建設工程總承包的規定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工程共同承包的規定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工程人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
總承包單位可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關鍵工程及專業工程、勞務作業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完成。專業工程承包人可將承包的或分包的專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分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此外,分包的人不得再分包。禁止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肢解分包或轉包。總承包人分包工程的,除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而建設單位也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