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考點歸納: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1.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死亡3/10/30;重傷10/50/100;財損1000/5000/1億)
生產安全事故等級的劃分包括了人身、經濟和社會3個要素。
2.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綜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內容。
3.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綜合/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年,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
4.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總分包單位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P240
5.事故報告的時間要求(一般情況:立即—1小時;緊急情況:直接)
事故補報,即事故發生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7日內)傷亡變化,應當及時補報。
6.事故調查
成員包括政府、安監、監察、公安、工會、檢察院,可聘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