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考點施工安全生產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2.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
(1)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3.現場帶班制度。施工單位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兩個必須到場。)
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
4.總分包安全責任。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負責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施工作業人員的7大權利、4大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