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二級建造師(鞍山考區)發放的通知
2015年監理工程師、二級建造師、社會工作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證書(鞍山考區)開始發放,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需攜帶填寫完整的《鞍山考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并粘貼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兩張、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5.5cm(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張。
2、領取二級建造師的考生,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2015年報增項的,取證時除需攜帶上述合格人員登記表、證書、照片外,還需提供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領取監理工程師的考生,除需攜帶上述合格人員登記表、證書、照片外,還需按報考條件提供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有免試科目的考生還需按報名時符合免試條件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證明。
5、考生攜帶上述資料外,同時2001年后取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學歷的考生,可提供學籍檔案原件(畢業生登記表和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
6、特別提示《鞍山考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填寫說明及證書領取要求:
(1)準考證號不記得可以不填寫;
(2)授予資格名稱欄填寫本次資格考試名稱;
(3)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欄加蓋報名時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工作有變動的,可加蓋現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暫無工作單位的,在此欄填寫本人現無工作單位。
(4)此表機打手寫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處可領取證書時現場填寫。
(5)代取證書的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具代取證書委托書。
請考生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3月7日,到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共服務大廳7號窗口辦理(節假日不辦公)。聯系電話:5541439
附件:1、《鞍山考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2、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處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