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本人現在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表中工作單位如何填寫?
答:在填《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時,按照現在工作單位填寫。
2、問:本人現在有2個畢業證書,現在記不清楚報名時用那一個畢業證書的信息報名?
答:只要符合報考條件,如實填寫即可,填什么,資格復查就帶什么。
3、問:本人人事檔案現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合格登記表中本人人事檔案如何填寫?
答:我們要求考生如實填寫,考生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檔案在什么地方就不填。
4、問:本人今年報考二級建造師,考試已經通過,但本人不符合報考條件。比如:從事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學歷不符合報考條件,能否領取考試合格證書?
答:根據2015年重慶市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第四條報名程序和要求第8款: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考生,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應當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考生不能領取考試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