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某寫字樓工程,地下1層,地上15層,框架剪力墻結構。首層中廳高12米,施工單位的項目部編制的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是滿堂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方案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施工中,某工人在中廳高空搭設腳手架時隨手將扳白手放在腳手架上,腳手架受振動后扳手從上面滑落,順著樓板預留洞口(平面尺寸0.25m×0.50m)砸到在地下室施工的王姓工人頭部。由于王姓工人認為在室內的樓板下作業沒有危險,故沒有戴安全帽,被砸成重傷。
問題:
1. 說明該起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
2. 寫出該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正確的審批程序。
3. 扳手放在腳手架上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4. 何謂“三寶”和“四口”?本例的預留洞口應如何防護?
答案:
1. 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包括:該工人違規操作,預留洞口未防護,王姓工人未戴安全帽,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
2. 該施工方案應先由施工的技術負責人審批,該模板支架高度超過8米還應組織專家組審查論證通過,再報監理審批同意。
3. 工具不能隨意放在腳手架上,工具暫時不用應放在工具袋內。
4. “三寶”是指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四口”是指預留洞口、樓梯口、通道口、電梯井口。
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cm~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必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固定牢靠,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案例三
某施工單位與業主簽訂了某綜合樓工程施工合同。經過監理方審核批準的施工進度網絡圖如下圖所示(時間單位:月),假定各項工作均勻施工。
在施工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施工單位租賃的挖土機大修,晚開工2天。
事件二:基坑開挖后,因發現了軟土層,施工單位接到了監理工程師停工的指令,拖延工期10天。
事件三:在主體結構施工中,因連續罕見特大暴雨,被迫停工3天。
問題:
1. 分別指出圖中的關鍵工作及關鍵線路。
2. 求出總工期是多少個月?
3. 施工單位對上述哪些事件向業主要求工期索賠成立,哪些不成立?并說明理由。
4. 施工單位決定采用工期-成本調整法進行工期壓縮調整,請問工期-成本調整法的調整原則是什么?
答案:
1.(1)該網絡計劃的關鍵工作有:A、C、G、I、K和B、D、G、I、K
(2)該網絡計劃的關鍵路線為:①→②→④→⑤→⑧→⑨→⑩和①→③→⑤→⑧→⑨→⑩
2.總工期為:3+4+5+4+1=17月
3.事件一工期索賠不成立,因為此事件為施工單位責任。事件二工期索賠成立,因為此事件為非施工單位責任。事件三工期索賠成立,因為此事件屬不可抗力。
4.調整是:調整對象必須是關鍵工作;該工作必須具有壓縮時間,調整該工作的趕工費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