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某高層辦公樓,總建筑面積137500m3,地下3層,地上25層。業主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監理單位。
施工總承包完成樁基工程后,將深基坑支護工程的設計委托給了專業設計單位,并自行決定將基坑的支護和土方開挖工程分包給了一家專業分包單位施工,專業設計單位根據業主提供的勘察報告完成了基坑支護設計后,即將設計文件直接給了專業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在收到設計文件后編制了基坑支護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組織方案經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后即由專業分包單位組織了施工,專業分包單位在開工前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
專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負責質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員兼任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土方開挖到接近基坑設計標高(自然地坪下8.5m)時,總監理工程師發現基坑四周地表出現裂縫,即向施工總承包單位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查明原因后再恢復施工,但總承包單位認為地表裂縫屬正?,F象沒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發生嚴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員被掩埋,經搶救3人死亡,1人重傷。
事故發生后,專業分包單位立即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了事故情況,經事故調查組調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質勘察資料中未標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護設計中未能考慮這一因素造成的。事故中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于是專業分包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賠償事故損失80萬元。
問題:
?。?)請指出上述整個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并寫出正確的做法。
答:上述整個事件中存在如下不妥之處:1)施工總承包單位自行決定將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工程分包給了一家專業分包單位施工是不妥的,工程分包應報監理單位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方可進行;2)專業設計單位完成基坑支護設計后,直接將設計文件給了專業分包單位的做法是不妥的,設計文件的交接應經發包人交付給施工單位;3)專業分包單位編制的基坑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經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后即組織施工的做法是不妥的,專業分包單位編制了基坑支護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后,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4)事故發生后專業分包單位直接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事故的做法是不妥的,應經過總承包單位;5)專業分包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賠償事故損失是不妥的,專業分包單位和設計單位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不能直接向設計單位索賠,專業分包單位可通過總包單位向建設單位索賠,建設單位再向設計單位索賠。
(2)三級安全教育是指那三級?
答: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經理部、施工班組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要有記錄。按照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規定:1)公司教育的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2)項目經理部教育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3)施工班組教育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獎評等。
(3)本事故可定為那種等級的事故?請說明理由。
答:本起事故中3人死亡,1人重傷,事故應定為三級重大事故。因為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就認定為三級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2)重傷20人以上;3)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