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二級建造,城市規劃,港口航道成績及合格標準發布通知
2009年二級建造,城市規劃,港口航道成績于2010年1月26日網上正式發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關于部分違紀考生的處罰
根據人事部3號令,嚴重違紀考生(如替考,使用通訊、電子工具作弊等)取消當年全部成績,二年內不允許報考。
合格標準:
2009年二級建造師合格標準:
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45分。
2009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合格標準:
城市規劃師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
2009年港口與航道考試合格標準:
一、基礎考試合格標準
基礎考試(上+下)合格標準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合格標準
專業知識(上+下)合格標準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
專業案例(上+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遼寧人事考試局
20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