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若所復查的考試沒有檔案管理號,該欄目請注明“無”。其余項目必須全部填寫,若因考生誤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考生須在認真閱讀“復查須知”后手工填寫,確認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實、準確、符合復查規定的要求后,否則申請無效。(若考生復查多科,可在申請復查理由一欄繼續填寫相關信息)
復 查 須 知
1、 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以憑成績核查申請表及準考證向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申請復查成績。
2、 復查試卷的內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
3、 復查時間: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0天內(公務員考試應在3天內)向所在考區申請復查試卷(全省網上統一報名的考生直接向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提出申請),對具體復查截至時間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試成績時予以公布。
4、 市人事考試部門應于規定截止時間后3天內將申請復查名單匯總上報江蘇省人事考試中 心,對同一考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其復查工作原則上只受理一次。
5、 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如實準確記錄復查試卷的情況并將復查結果反饋給考生所在考區。
6、考生復查成績,需下載《成績核查申請表》,按核查表要求填寫完整后送交到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311室(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東路22號,港城110對面)
附件:1、成績復查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