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有關單位: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在汕頭考區報名且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審核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一、2015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100分 | 60分 |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公路工程 | 均為120分 | 66分 |
水利水電工程 | 66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6分 | ||
建筑工程 | 66分 | ||
礦業工程 | 66分 | ||
機電工程 | 66分 |
二、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5年11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地址及聯系電話: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樓,電話:0754-88628799。
四、提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生因報名后沒有按規定打印報名表的,為保證考后復核工作順利開展,現可進入此通道進行打印,在規定收表時間內開放。http://link.233.com/25334/pt/WebRegister/index.aspx)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代辦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