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紅建工程有限公司、恒晟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關于劉秋玉等24位考生2011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閩人發〔2011〕195號),決定取消違紀違規人員當次全部科目成績,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請考生所在單位對違紀違規人員進行批評教育,避免今后再次發生類似行為。現將違紀違規人員名單公布如下:
1、利用手機接收場外信息(1人):
李錦麗 福建紅建工程有限公司,
2、替考(1人):
鄭榮樹 恒晟集團有限公司。
寧德市公務員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