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人事考試成績核查規則的通知
為加強我市人事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增強人事考試工作透明度,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重慶市人事考試成績核查規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人事考試核查成績規則的通知》(渝人發〔2005〕145號)同時廢止。在實施過程中如有意見及建議,請及時反饋。
重慶市人事考試成績核查規則
一、人事考試成績核查申請
(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成績核查申請
1. 考生報考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發布后,申請對本人考試成績進行核查(上級考試管理機構不受理客觀題成績核查申請)??忌鷳诔煽儼l布后30日內,由本人(委托人)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核查申請,填寫《人事考試核查成績申請表》。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成績發布后45日內,將申請核查成績情況匯總報送給上級考試管理機構,收到上級考試管理機構核查成績后將及時通知考生。
2. 考生報考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發布后,申請對本人考試成績進行核查。考生應在成績發布后30日內,由本人(委托人)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申請,填寫《人事考試核查成績申請表》。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成績發布后45日內,將核查成績通知考生。
(二)公務員錄用(遴選)及事業單位招聘等政策性考試成績核查申請
考生報考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的我市公務員錄用(遴選)、事業單位招聘等相關政策性考試的,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發布后,申請對本人考試成績進行核查。考生應在成績發布后3個工作日內,由本人(委托人)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申請,填寫《人事考試核查成績申請表》。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成績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將核查成績通知考生。
(三)社會單位委托類考試成績核查申請
考生報考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的社會單位委托類考試的,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發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報考單位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報考單位應在成績發布后3個工作日內受理匯總申請成績核查人員信息,并向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核查申請。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收到報考單位成績核查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核查成績情況反饋給報考單位,由報考單位通知考生。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的機關事業單位現有人員考試的成績核查參照社會單位委托類考試成績的核查要求。
二、人事考試成績核查實施
(一)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社會單位委托類考試、公務員錄用(遴選)及事業單位招聘等政策性考試的成績核查工作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成績核查工作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受理,核查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
(二)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統一對考生申請核查成績科目的答題卡、答題紙、答卷、考試記錄等進行核查(申請核查成績人員不能進入核查現場)。
1. 核查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是否為考生本人的。
2. 對客觀題部分采取重新讀卡;主觀題部分檢查是否有漏評,統分、登分是否準確(主觀題評分標準及給分細則不屬于核查成績受理范圍)。
3. 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
(三)在成績核查工作中,如發現因漏評、統分、登分等工作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將原成績予以更正,并通知有關單位或成績核查申請人。
三、人事考試成績核查工作要求
(一)申請核查成績的考生或單位,應自覺遵守核查成績規則,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核查成績申請,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超過時限不再受理核查成績申請。
(二)成績核查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成績核查工作人員應認真負責核查成績,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核查工作并通知申請人。
為加強我市人事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增強人事考試工作透明度,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重慶市人事考試成績核查規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人事考試核查成績規則的通知》(渝人發〔2005〕145號)同時廢止。在實施過程中如有意見及建議,請及時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