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8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及其擬處理結果
湖北2018二建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共有1341例,違規主要行為如下:
1、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2、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3、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當次該科目成績無效。
4、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5、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