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的程序??荚嚦煽児己?,請全科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考區的資格復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考區的資格復核工作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考生資格復核材料的具體要求詳見網站公告,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下載)。
3.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4.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