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二級建造師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及處理
特別提醒:
因無違紀違規考生的個人通信地址,我院無法準確寄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出于保護考生個人隱私的考慮,請考生自此處理結果上網公告起15個工作日內到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考評四處領取處理《決定書》或與我院電話聯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027-87325035)。本人逾期不領取或不告知通信地址的,視為已經送達。考生如對處理結果不服或有異議,可在10個工作日內向我院提出書面陳述申辯,也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湖北省人事考試院,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