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云南省2011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和《關于二〇一一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號)精神,2011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定于2011年6月25日、6月26日舉行。為做好云南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考試,即考生必須在一次考試中通過全部科目才能獲得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批準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說明持證人通過云南省考試合格,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報考增項考試的考生,只需參加《專業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云南建筑業管理信息網(www.ynjst-jgc.com)查詢報名條件,進行網上申報和資格審查事宜。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省中心不再進行資格復審,但考生須在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net)選擇考試地點、交納考試費用后方能參加考試。
三、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共6個專業,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兩部分。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指定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2011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一卷)依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9年版)命題。有關考前培訓、考試大綱、教材訂購事宜,請考生與建造師行業主管部門聯系。
四、報考時間及安排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點設在各州、市首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負責安排考場和考后的證書發放工作。請各地按照《2011年二級建造師考務工作實施計劃表》(見附件一)的內容按時完成各階段的工作。
(一)報名工作分資格審查報名和選擇考試地點兩階段進行。
1、資格審查
時間:2011年3月20日--3月30日下午17:30時
網址:云南建筑業管理信息網(www.ynjst-jgc.com)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由云南省注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核。考生可登陸云南建筑業管理信息網查詢具體申報流程。
2、選擇考試地點
時間:2011年4月5日8點--4月14日24點
網址: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net 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具體流程: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登陸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登陸后在“考生信息維護”中選擇“考試地點(或證書領取地點)”,保存完成后進行“網上繳費”。
注:忘記報名序號的考生,可在“用戶登陸”頁面,點擊紅字“找回報名序號”,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找回。
(二)準考證打印
在云南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6月15日-6月25日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確實沒有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試管理部門要求幫助打印。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規定(云發改收費[2006]346號),考試收費標準60元/每人每科,三科共計180元/每人。
六、注意事項
(一)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才能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選擇考點后進行報名繳費。成功交付考試費用,才能確認報名成功。未交費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選擇考點階段不可更改任何信息。若通過考試獲得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的信息也必須與報名時的信息一致,不得作任何改動和變更。
(三)考生在報名時可自行選擇州、市首府所在地作為考試屬地和考試合格后的證書辦理地點。
(四)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若準考證和身份證上的個人信息不一致,不得參加考試。
七、證書管理
(一)證書辦理
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詢成績和辦證事宜。
各地在受理考生辦證時,應對考生提交的《合格人員登記表》相關信息進行認真核對。若考生信息與數據庫不一致,不予受理辦證。
為確保考生利益,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若考生不能親自領取合格證,代領人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和考生委托書領取。
(二)證書遺失補辦
1、證書已注冊的考生,證書遺失補辦時須提供的材料:
(1)到建設廳注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開具的注冊證明。
(2)在州、市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報聲明證書作廢(登報內容須說明姓名、證書名稱、證書序號、專業)的報紙原件一份。
(3)《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
(4)個人補辦證書申請一份。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小一寸個人近照兩張。
2、證書尚未注冊的考生,證書遺失補辦時須提供除注冊證明外的所有材料。
3、補辦證書地點:昆明市五華區潘家灣44號云南省人社廳考試中心。
(三)證書信息變更
按云南省注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的規定,考生須對自己提供的個人信息負責。今后,若出現合格證書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與本人信息不一致的情況,將不作任何更改。
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聯系電話:202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