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大訊:
報名時間:
2010年4月12日—2010年4月22日
報名網站
登陸湖南省人事考試網(http:// pta.hnrst.gov.cn)
審查和繳費時間
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工作須在4月27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
關于做好湖南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湘人函[2010]16號
各市州人事局、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長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二○一○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0]2號)精神,現就我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管理
我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部署,各市州人事、建設部門組織報名和進行資
格審查,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分,考試成績報省職改部門商建設部門按各專業劃定合格線。考試合格人員頒發由省人事廳統一印制、省人事廳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用印的湖南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相應專業的合格證。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4月12日—2010年4月22日,其他具體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1。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6月27日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四、報名條件及免考條件
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湖南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遵紀守法并具各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二)取得二級或二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
(三)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
(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增設專業”報考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考人員須在2010年4月12日-22日登陸湖南省人事考試網(http:// pta.hnrst.gov.cn),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照片須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進行修改)
(二)新報考人員和續考人員均須先在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新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在表上粘貼與上傳照片同底的證件照2張,并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試部門和建設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續考人員只須攜帶身份證和打印的資格考試登記表按屬地原則直接現場繳費。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4月26日至27日到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84688383)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為方便考生,省人事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在上述時間和地點一同辦理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
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工作須在4月27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申請免試的人員需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工程經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增設專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原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請貼在資格考試登記表后。
(四)打印準考證。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并繳費的應試人員請于6月21日至24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己承擔。
六、工作要求
各地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號)第七條第1款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各地人事考試部門須于4月29日前做好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信息上報工作,并及時通報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七、其它事項
(一)《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6個專業(見附件2),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和非滾動兩種管理辦法。報考3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即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三)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一卷)依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9年版)命題。
附件:1、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代碼表
湖南省人事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4月12-22日 | 考生網上報名 | |
4月26-27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 | |
4月27日前 | 各地完成資格審查及繳費工作 | |
4月29日前 | 各地完成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信息上報工作 | |
6月21日至 24日 |
考生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
6月26日 |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6月27日 |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
2010年10月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代碼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二 級 建 造 師 |
3.考三科 | 01.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02.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04.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05.礦業工程 |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06.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2.考二科 | 01.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02.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04.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05.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06.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二 級 建 造 師 |
1.考一科 | 01.建筑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02.公路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水利水電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04.市政公用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05.礦業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06.機電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9.增設專業 | 01.建筑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02.公路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水利水電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04.市政公用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05.礦業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06.機電工程 |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