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 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3)。
3. 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外出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7),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4. 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