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報考人員可攜帶本人社保卡按屬地原則到市直及各縣(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中心打印本人養老保險繳費單并蓋公章。
2.工作年限(交納社保年限)如何界定?
答:自交納養老保險之日至資格審核當日。
3.考生由于變換工作單位,中途有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記錄中斷,怎么認定?
答:中斷年份不計,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報考條件要求即可。
4.工作年限已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夠,能參與此次報考么?
答:累計符合報考條件相應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流水清單)年限須達到報考條件要求。
5.報考二建增項的考生是否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符合報考條件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6.建筑企業與職業技術學院合作培養的學員具有土木工程類或建筑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的,是否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答:需要提供工作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在校就讀期間不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并需提出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合作培養的批文、協議。
7.從事非工程項目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是否認可?
答:必須是工程項目管理崗位的企業,符合報名條件相應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8.非國有建筑類的職稱是否可以認定?
答:可以,但降檔使用,及非國有高級工程師可按國有工程師使用。
9.2014年已通過部分科目的考生是否和新考生一樣需提供社保證明?
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符合報名條件相應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10.無法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怎么認定?
答:事業單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明要符合報考條件,單位簽字蓋章,并負責相關責任,其他若無法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相應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一律不能報考。
11.事業單位中報二級考試如何認定?
答:必須是工程項目管理崗位的事業單位,出具的證明必須說明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說明在單位工作和工作崗位,并經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對證明的相關信息我局將進行“實名制”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