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度廣西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2025年廣西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2025年2月24日8:00至3月3日17:00,繳費時間:2025年2月24日8:00至3月5日17:00。
2025年廣西二級建造師資格審核方式
1.考前核查
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在線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在線核查不通過的,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撤回承諾”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人員為:“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
上述不同類型人員上傳不同材料,按系統提示上傳。上傳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
(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3)身份證件;
(4)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5)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6)已取得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網上人工核查時間:?2025年2月24日至3月4日17:00。
考試組織機構(所選核查點)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
2.考后核查
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務系統、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管。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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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廣西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告知承諾制適用范圍
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屬于重點核查與監管對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核查與監管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