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鄂爾多斯二建考試安排在6月11日、12日舉行,因疫情防控,考生參加考試時需要出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紙質準考證,“健康碼”和“國家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持本人考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方可正常參加考試。
2022年二級建造師、高級(正高級)經濟師、社會工作者考試(鄂爾多斯考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2022年我市二級建造師、高級(正高級)經濟師、社會工作者考試工作平穩實施,根據當前鄂爾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及考點實際,現將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務必充分知曉理解并遵照執行。
一、考生分類管理
(一)正常參加考試(兩證一碼一卡及核酸報告)
1.考生參加考試時需要出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含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健康碼”和“國家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當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時內2次(兩次間隔不少于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方可正常參加考試。核酸檢測時間以采樣時間為準,精確到小時。
2.為保證能夠順利參考,請所有考生務必提前知曉核酸檢測報告生成時間,確保考試入場前出示檢測結果,以免影響考試。
(二)不得參加考試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間隔不少于24小時)的;
2.考試當天“健康碼”非綠碼的,“行程卡”帶*號來(返)我市的;
3.尚在居家隔離或監測期間內的;
4.2022年5月21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5.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域(縣、區、旗)旅居史的;
6.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7、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
8.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尚未解除隔離觀察措施的;
9.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三)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
1.考試前14天(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癥狀的考生;
2.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無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域(縣、區、旗)旅居史的考生,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二、考前準備事項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試在確認報名后即做好個人防護,及時做好自我健康檢測。考生須在5月28日開始每日進行健康狀況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有旅居史、接觸史或出現相關癥狀的,需到醫療機構進行就診排查。
(二)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三)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隨時關注鄂爾多斯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準備。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市內考生及親屬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所在區。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注意保持社交距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衛生防護。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2.建議市外考生盡早返回鄂爾多斯市居家備考,確保順利參加考試。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對整體低風險的地市來(返)我市人員,持48小時內2次(間隔不少于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序流動,落地再做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未出前,居家等待,減少流動。
3.現處于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要求。
4.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5.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6.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90分鐘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7.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兩證一碼一卡及核酸檢測報告”,即身份證件、準考證、健康碼、行程卡和考前48小時內2次(間隔不少于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備查。
三、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及以上防護級別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保持入場安全距離,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就診”等相關處置措施。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駐點醫療防疫人員研判認為可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再追加考試時間;經研判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到隔離觀察室休息,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四、其他事項
考生不配合考試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從境外返回、從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回,未按照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鄂爾多斯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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