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20年8月18日至8月27日,考生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7155),按告知承諾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報名照片處理|報考條件在線查詢】
浙考發〔2020〕34號關于做好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號)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浙江省建設廳《關于規范完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有關制度的通知》(浙人社發〔2016〕8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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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10月31日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1月1日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
考點分別設在省直、各市和縣(市、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取得非工程類或非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報考。
(二)已獲得某一專業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可在余下的專業科目中,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即“增項”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相應專業”)。
(三)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若以后學歷報考的,之前的專業工作年限可以累計(脫產學習的時間不累計)。具體專業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專業對照表”。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三、獲得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報考全科的須在連續2個年度內,報考相應專業的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于8月18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7155),按告知承諾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報名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系統,在作出符合報考條件等真實性承諾后,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專業、級別、科目、考區和報名點等),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2.報名人員在填報完信息,并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打印的“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備查。
3.報名人員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選錯考區、報名點、考試級別和專業科目,以及傳錯照片等,務必經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在網上交費前可自行修改,網上交費后則須聯系我院處理。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88395085。
4.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10月26日至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二)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網上報名時,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和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區、報名點、考試級別和專業科目),以及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成績注冊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擔責任。
2.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考生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3.凡在2019年曾報過“考全科”并交費成功,無論是否到過現場考試,今年繼續報考原專業的,應按“老考生”報名,其他人員(包括首次報考的、去年“考全科”今年更換了專業的、報考“增項”級別的)均按“新考生”報名。去年“考全科”今年若更換了專業或錯報成“增項”級別,造成原合格成績無法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4.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根據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管理制度和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在現工作地或戶籍地報考(即:網上所選“報名點”必須是現工作地或戶籍地)。否則,若影響參加考試,或成績合格證明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收費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5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75元。考生需要交費票據的,可在考試當日到考點考務辦領取。
六、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客觀題,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考生在答題卡對應位置上分別用2B鉛筆填涂作答和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各科試卷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鐘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其他標記的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個人信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污損和答錯位置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答卷被甄別為雷同,屬被他人抄襲的,考試成績將按無效處理;屬抄襲他人,或協助他人抄襲,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的同時還將按違紀處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控。
七、考試成績公布與成績合格證明制發考試成績經省行政和行業主管部門核定合格線后,在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link.233.com/11964)上公布,在省人力社保廳下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布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相關考生可上網查詢、打印考試成績和成績合格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憑成績合格證明參加繼續教育和申請注冊,具體工作事項按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資格考試考點防疫方案”和“資格考試考生防疫須知”(隨疫情變化動態更新),發布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請相關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錄查看,考前做好相關準備,考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務部門和考點單位要協調配合,針對防疫方案,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
(二)二級建造師考試規模大、考點多、涉及面廣,備受社會關注,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積極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網信等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另外,受當前疫情防控和屆時其他考試沖突的影響,考點考場落實和設置壓力大,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早謀劃、早安排,主動向考試和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必要時通過本級政府幫助解決困難。考點考場可下設到縣(市、區),并提前部署任務。
(三)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1.各地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2.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27155/showInfo/Info.aspx?id=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