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現場審核時間為2017年3月16日-3月19日(每天 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1、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靜安校區(靜安區河南北路 301 號) 審核(咨詢)點代碼:5858
咨詢電話: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長寧校區(長寧區武夷路150號,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訓服務中心內)
審核(咨詢)點代碼:2827
咨詢電話:62515770、62525522
3、 同濟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楊浦區赤峰路67號第一教學樓附樓)
審核(咨詢)點代碼:5959
咨詢電話:65983578
4、上海市城市建設工程學校(黃浦區麗園路234號)
審核(咨詢)點代碼:2811
咨詢電話:63761027、53079383
5、 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 (楊浦區平涼路 1500號三號樓 216 室,近寧國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
咨詢電話:65703069、65399268 轉 805、802
6、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漕寶路 120 號圖書館樓,近桂林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1208
咨詢電話:64942806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 、學歷證書、本市取得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報考加考專業考試)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6 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 24 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48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2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 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以下兩種支付方式均可實現網上繳費:1.銀行卡支付,憑易寶支付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2.掃碼支付,可通過微信掃碼、支付寶掃碼進行網上繳費。有關網上支付問題,可拔打易寶支付客服電話 400-150-080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 (網上繳費信息和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
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 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 24 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10:00-5 月 18 日16:00 在報名網站(www.spta.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根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物價局滬財預〔2016〕182 號, 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 10 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務費為 70 元,其余兩科考務費為每科 60 元。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咨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六、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 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為客觀題, 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共 6個專業,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 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三)2017 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依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 年版)命題。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使用偽造、 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后兩周在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 “曝光臺”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 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 一般在考試后三個月左右, 考生可于本網站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三個月左右,請考生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 (www.spta.gov.cn) “領證通知” 欄目或聯系審核 (咨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