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地質條件良好、土質均勻、地下水位低于溝槽底面高程,且開挖深度在5m以內、溝槽可不設支撐,但溝槽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表)。
2、人工開挖溝槽的槽深超過3m時應分層開挖,每層的深度不超過2m。
3、槽底原狀地基土不得擾動,機械開挖時槽底預留200~300mm土層,由人工開挖至設計高程,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凍,槽底局部擾動或受水浸泡時,宜采用天然級配砂礫石或石灰土回填。
4、槽底局部超挖或發(fā)生擾動時,超挖深度不超過150mm時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實,其壓實度不應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實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較大,不適于壓實時,應采取換填等有效措施。
5、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擾動時,擾動深度在100mm以內,宜填天然級配砂石或砂礫處理;擾動深度在300mm以內,但下部堅硬時,宜填卵石或塊石,并用礫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6、給排水管道采用焊接接口時,兩端管的環(huán)向焊縫處齊平,錯口的允許偏差應為0.2倍壁厚,內壁錯邊量不宜超過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mm。
7、排水管道開槽埋管工序為溝槽開挖與支撐→施工排水和管道基礎→下管→穩(wěn)管→接口施工→砌筑檢查井及雨水口→管道安裝質量檢查與驗收→溝槽回填
8、不開槽施工方法與適用條件(需要對密閉式頂管、盾構、淺埋暗挖、定向鉆、夯管五種施工工法的特點、適用范圍及管徑、施工精度和距離、適用地質條件進行對比記憶)
9、當周圍環(huán)境要求控制地層變形或無降水條件時,宜采用封閉式的土壓平衡或泥水平衡頂管機施工,目前城市改擴建給水排水管道工程多數采用頂管法施工。
10、砌筑溝道砌筑材料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機制燒結磚一般不低于MU10,石材不得小于30MPa,水泥砂漿不應低于M10。
11、給水排水管道功能性試驗分為壓力管道的水壓試驗和無壓管道的嚴密性試驗。
12、壓力管道分為預試驗和主試驗階段;試驗合格的判定依據分為允許壓力降值和允許滲水量值,按設計要求確定。
13、管道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管材時,宜按不同管材分別進行試驗;不具備分別試驗的條件必須組合試驗,且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采用不同管材的管段中試驗控制最嚴的標準進行試驗。
14、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濕陷土、膨脹土、流沙地區(qū)的雨水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15、管道的嚴密性試驗分為閉水試驗和閉氣試驗,應按設計要求確定;設計無要求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閉水試驗或閉氣試驗。
16、全斷面整體現澆的鋼筋混凝土無壓管渠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除達到設計要求外,管渠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抗?jié)B等級也應檢驗合格,可采用內滲法測滲水量;滲漏水量測方法GB50268-2008附錄F的規(guī)定檢查符合設計要求時,可不必進行閉水試驗。
17、大口徑球墨鑄鐵管、玻璃鋼管、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或預應力混凝土管等管道單口水壓試驗合格,且設計無要求時:壓力管道可免去預試驗階段,而直接進行主試驗階段;無壓管道應認同為嚴密性試驗合格,不再進行閉水或閉氣試驗。
18、壓力管道試驗管段不得用閘閥做堵板,不得含有消火栓、水錘消除器、安全閥等附件
19、給水排水管道局部修補的方法,主要有密封法、補丁法、鉸接管法、局部軟襯法、灌漿法、機器人法等。
20、柔性管道回填前,檢查管道有無損傷及變形,有損傷管道應修復或更換;管內徑大于800mm的柔性管道,回填施工中應在管內設豎向支撐。
21、柔性管道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圍內應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實。
22、鋼管或球墨鑄鐵管道的變形率超過3%時,化學建材管道變形率超過5%時,應挖出管道,并會同設計研究處理。
23、一級管網在設置一級換熱站的供熱系統(tǒng)中,從熱源至換熱站的供熱管網;二級管網在設置一級換熱站的供熱系統(tǒng)中,從換熱站至熱用戶的供熱管網。
24、管道敷設在地面以下,由于不影響交通和市容,因而是城鎮(zhèn)集中供熱管道廣泛采用的敷設方式,可分為管溝敷設和直埋敷設。
25、供熱管道安裝順序:先安裝干管,再安裝檢查室,最后安裝支線。
26、供熱管道對口時,縱向焊縫之間應相互錯開100mm弧長以上,管道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形焊縫;鋼管對口時,焊口不得置于建筑物、構筑物等的墻壁中;對口錯邊量應符合規(guī)定。
27、供熱管道對接管口時,應在距接口兩端各200mm處檢查管道平直度;不得采用在焊縫兩側加熱延伸管道長度、螺栓強力拉緊、夾焊金屬填充物和使補償器變形等方法強行對口焊接;管道支架處不得有環(huán)形焊縫;壁厚不等的管口對接,應符合規(guī)定(厚件削薄)。
28、供熱管道焊件組對時的定位焊,應采用與根部焊道相同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藝;在螺旋管、直縫管焊接的縱向焊縫處不得進行點焊。
29、供熱管道在0℃以下的環(huán)境中焊接,應在焊口兩側50mm范圍內對焊件進行預熱,預熱溫度應根據焊接工藝確定,焊接時應使焊縫自由收縮,不得使焊口加速冷卻。
30、供熱管道焊縫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31、直埋蒸汽管道必須設置排潮管。
32、管道支、吊架的安裝應在管道安裝、檢驗前完成,支架支承面的標高可采用加設金屬墊板的方式進行調整,墊板不得大于兩層,墊板應與預埋鐵件或鋼結構進行焊接。
33、固定墩結構形式一般為矩形、倒“T”形、單井、雙井、翅形和板凳形。
34、補償器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預變位,并應與管道保持同軸。
35、軸向波紋管補償器的流向標記應與管道介質流向一致;角向型波紋管補償器的銷軸軸線應垂直于管道安裝后形成的平面。
36、管道及設備安裝前,土建施工單位、工藝安裝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應對預埋吊點的數量及位置,設備基礎位置、表面質量、幾何尺寸、高程及混凝土質量,預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及高程等共同復核檢查,并辦理書面交驗手續(xù)。
37、換熱站內設備一般采用法蘭連接,管道連接采用焊接。
38、蒸汽管道和設備上的安全閥應有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熱水管道和設備上的安全閥應有接到安全地點的排水管,并應有足夠的截面積和防凍措施確保排放通暢;在排汽管和排水管上不得裝設閥門;排放管應固定牢固。
39、供熱管道功一級管網及二級管網應進行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強度試驗壓力為1.5倍設計壓力,且不得低于0.6MPa;嚴密性試驗壓力為1.25倍設計壓力,且不得低于0.6MPa。
40、供熱管網試運行方案應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接受管理單位審查同意并應進行技術交底。
41、城鎮(zhèn)燃氣管道為了安全運行, 一般情況下均為埋地敷設;當建筑物間距過小或地下管線和構筑物密集,管道埋地困難時可架空敷設?!?020修訂】
42、我國城鎮(zhèn)燃氣管道根據輸氣壓力一般分為七級(表)。
43、高壓和中壓A燃氣管道,應采用鋼管;中壓B和低壓燃氣管道,宜采用鋼管或機械接口鑄鐵管;中、低壓地下燃氣管道采用聚乙烯管材時,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44、地下燃氣管道不得從建筑物和大型構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構筑物)的下面穿越。
45、燃氣管道埋設在車行道下時,不得小于0.9m;埋設在非車行道(含人行道)下時,不得小于0.6m;埋設在庭院時,不得小于0.3m;埋設在水田下時,不得小于0.8m。
46、燃氣管道穿越鐵路和高速公路的燃氣管道,其外應加套管,并提高絕緣、防腐等措施。
47、燃氣管道至規(guī)劃河底的覆土厚度,應根據水流沖刷條件確定,對不通航河流不應小于0.5m;對通航的河流不應小于1.0m,還應考慮疏浚和投錨深度。
48、燃氣管宜采用鋼管,鋼管的縱向焊縫(螺旋焊縫)端部不得進行定位焊;燃氣管道現場無損探傷完和分段強度試驗后進行補口防腐,防腐前鋼管表面的處理表面清潔度其等級不低于Sa2.5級,焊口防腐用電火花檢漏儀檢查。
49、聚乙烯管材一般用于中、低壓燃氣管道中。
50、不同級別和熔體質量流動速率差值不小于0.5g/ 10min ( 190℃,5kg) 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管件和管道附屬設備, 以及焊接端部標準尺寸比( SDR) 不同的聚乙烯燃氣管道連接時,必須采用電熔連接。
51、聚乙烯管材與管件的連接和鋼骨架聚乙烯復合管材與管件的連接,必須根據不同連接形式選用專用的連接機具,連接時,嚴禁采用明火加熱,不得采用螺紋連接或粘接。
52、為了保證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并考慮到檢修、接線的需要,在管道的適當地點設置必要的附屬設備,包括閥門、補償器、排水器、放散管等。
53、燃氣管道安裝完畢后應依次進行管道吹掃、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
54、球墨鑄鐵管道、聚乙烯管道、鋼骨架聚乙烯復合管道和公稱直徑小于100mm或長度小于100m的鋼質管道,可采用氣體吹掃,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100mm的鋼質管道,宜采用清管球進行清掃。
55、燃氣管道強度試驗一般情況下試驗壓力為設計輸氣壓力的1.5倍,但鋼管不得低于0.4MPa,聚乙烯管(SDR11)不得低于0.4MPa,聚乙烯管(SDR17.6)不得低于0.2MPa。
56、燃氣管道嚴密性試驗應在強度試驗合格后進行,且管線全線應回填,以減少管內溫度變化對試驗的影響。
57、對口質量檢驗項目:坡口質量、對口間隙、錯邊量和縱焊縫位置。
58、無損檢測人員應按照國家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考核的相關規(guī)定取得相應無損檢測人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