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涵蓋了眾多專業,譬如城鎮道路工程、城市橋梁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城市水處理場站工程等等。通過歷年真題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些專業中,城市橋梁工程在該科目考試中考核頻次較其他專業高出許多,尤其在案例分析部分更是重點考核。本篇就二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城市橋梁工程這部分的核心考點整理得出,相關專業考生應當理解并記憶。具體如下:
1、橋臺設在橋的兩端,一邊與路堤相接以防止路堤滑塌,另一邊則支承橋跨結構的端部。(案例識圖)
2、支座系統在橋跨結構與橋墩或橋臺的支承處所設置的傳力裝置,傳遞荷載,并保證橋跨結構能產生一定的變位。(案例識圖)
3、伸縮縫是橋跨上部結構之間或橋跨上部結構與橋臺端墻之間所設的縫隙,以保證結構在各種因素作用下的變位,使行車順適、不顛簸。(案例識圖)
4、拱式橋的主要承重結構是拱圈或拱肋,在豎向荷載作用下,橋墩或橋臺將承受水平推力,同時這種水平推力將顯著抵消荷載所引起的在拱圈(或拱肋)內的彎矩作用,拱橋的承重結構以受壓為主。(橋梁分類,近年熱點)
5、模板、支架和拱架應結構簡單、制造與裝拆方便,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設計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荷載組合表)。
6、施工預拱度應考慮結構預拱度、彈性變形、非彈性變形、基礎受載后的沉降。(多次考核)
7、各種支架和模板安裝后,宜采取預壓方法消除拼裝間隙和地基沉降等非彈性。
8、支架立柱在排架平面內應設水平橫撐,立柱高度在5m以內時,水平撐不得少于兩道;立柱高于5m時,水平撐間距不得大于2m,并應在兩橫撐之間加雙向剪刀撐;在排架平面外應設斜撐,斜撐與水平交角宜為45°。(案例圖形糾錯)
9、支架立柱必須落在有足夠承載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必須放置墊板或混凝土墊塊;支架地基嚴禁被水浸泡,冬期施工必須采取防止凍脹的措施。
10、支架通行孔的兩邊應加護欄,夜間應設警示燈;支架或拱架不得與施工腳手架、便橋相連。
11、非承重側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結構棱角不損壞時方可拆除,混凝土強度宜為2.5MPa及以上。
12、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應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則;支架和拱架應按幾個循環卸落,卸落量宜由小漸大,每一循環中,在橫向應同時卸落、在縱向應對稱均衡卸落。(考核施工順序)
13、簡支梁、連續梁結構的模板應從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環卸落;懸臂梁結構的模板宜從懸臂端開始順序卸落。(考核施工順序)
14、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應在結構建立預應力后拆除。
15、鋼筋的級別、種類和直徑應按設計要求采用,當需要代換時,應由原設計單位作變更設計。(涉及設計變更的,由原設計單位出方案)
16、預制構件的吊環必須采用未經冷拉的熱軋光圓鋼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鋼筋替代,且其使用時的計算拉應力應不大于50MPa。
17、熱軋鋼筋接頭宜采用焊接接頭(優先閃光對焊)或機械連接接頭;當普通混凝土中鋼筋直徑等于或小于22mm時,在無焊接條件時,可采用綁扎連接,但受拉構件中的主鋼筋不得采用綁扎連接;鋼筋與鋼板的T型連接宜采用埋弧壓力焊或電弧焊。
18、鋼筋接頭設置在同一根鋼筋上宜少設,應設在受力較小區段,不宜位于構件的最大彎矩處;在任一焊接或綁扎接頭長度區段內,同一根鋼筋不得有兩個接頭;接頭末端至鋼筋彎起點的距離不得小于鋼筋直徑的10;施工中鋼筋受力分不清受拉、受壓的,按受拉辦理。
19、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應在攪拌地點和澆筑地點分別隨機取樣檢測,評定時應以澆筑地點的測值為準,如混凝土拌合物從攪拌機出料起至澆筑入模的時間不超過15min時,其坍落度可僅在攪拌地點檢測。
20、混凝土的運輸能力應滿足混凝土凝結速度和澆筑速度的要求,使澆筑工作不間斷;混凝土拌合物運輸在過程中,如出現分層、離析現象,則應對混凝土拌合物進行二次快速攪拌;嚴禁在運輸過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
21、混凝土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并應在底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上一層混凝土澆筑完畢。
22、灑水養護的時間,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等要求以及高強度混凝土,不少于14d。(養護時間)
23、預應力筋采用應力控制方法張拉時,應以伸長值進行校核,實際伸長值與理論伸長值的差值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規定時,實際伸長值與理論伸長值之差應控制在6%以內。
24、放張預應力筋時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定時不得低于強度設計值的75%,放張順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定時,應分階段、對稱、交錯地放張。
25、管道應留壓漿孔與溢漿孔,曲線孔道的波峰部位應留排氣孔,在最低部位宜留排水孔。(高端走氣,低端走水)
26、壓漿過程中及壓漿后48h內,結構混凝土的溫度不得低于5℃,當白天氣溫高于35℃時,壓漿宜在夜間進行,埋設在結構內的錨具,壓漿后應及時澆筑封錨混凝土。(案例改錯)
27、封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宜低于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的80%,且不低于30MPa。(可出小計算)
28、張拉設備的校準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且不得超過200次張拉作業,并應配套校準,配套使用。
29、張拉施工質量控制應做到“六不張拉”,即:沒有預應力筋出廠材料合格證、預應力筋規格不符合設計要求、配套件不符合設計要求、張拉前交底不清、準備工作不充分安全設施未做好、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不張拉。(案例補充)
30、卷材防水層鋪設前應先做好節點、轉角、排水口等部位的局部處理,然后再進行大面積鋪設;鋪設防水卷材時,任何區域的卷材不得多于3層,搭接接頭應錯開500mm以上,嚴禁沿道路寬度方向搭接形成通縫。(先局部,后大面積)
3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可出小計算)
32、鋼板樁圍堰(有大漂石及堅硬巖石的河床不宜使用)施打順序一般從上游向下游合龍;鋼板樁可用錘擊、振動、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辦法。
33、沉樁時貫入度應通過試樁或做沉樁試驗后會同監理及設計單位研究確定;沉樁時對于密集樁群,自中間向兩個方向或四周對稱施打,根據基礎的設計標高,宜先深后淺,根據樁的規格,宜先大后小,先長后短;樁終止錘擊的控制應以控制樁端設計標高為主,貫入度為輔。(沉樁施工)
34、灌注樁各工序應連續施工,吊放鋼筋籠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就位后應采取加固措施固定鋼筋籠的位,鋼筋籠放入泥漿后4h內必須澆筑混凝土;樁頂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應高出設計標高0.5~1m,確保樁頭浮漿層鑿除后樁基面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超灌)
35、開始灌注水下混凝土時,導管底部至孔底的距離宜為300~500mm,導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應少于1.0m,導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為2~6m;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須連續施工,并應控制提拔導管速度,嚴禁將導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數字型改錯考點)
36、后張預應力混凝土梁、板在孔道壓漿后移運的,其壓漿漿體強度應不低于設計強度的80%。
37、構件的吊環應順直,吊繩與起吊構件的交角小于60°時,應設置吊架或起吊扁擔,使吊環垂直受力;吊移板式構件時,不得吊錯上、下面。(坑題:注意60°時不設,45°時應當設)
38、安裝在同一孔跨的梁、板,其預制施工的齡期差不宜超過10d,梁、板之間的橫向濕接縫,應在一孔梁、板全部安裝完成后方可進行施工。
39、對濕接頭的梁端應按施工縫的要求進行鑿毛處理,應在一連梁全部安裝完成后再澆筑濕接頭混凝土,養護時間不少于14d。
40、支架法現澆預應力混凝土連續梁,支架的地基承載力應符合,必要時應采取加固和其他措施,各種支架和模架安裝后,宜采取預壓方法消除拼裝間隙和地基沉降等非彈性變形;安裝支架時,應根據梁體和支架的彈性和非彈性變形,設置預拱度;支架底部應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被水浸泡。
41、懸臂澆筑的主要設備是一對能行走的掛籃,掛籃在已經張拉錨固并與墩身連成整體的梁段上移動,綁扎鋼筋、立模、澆筑混凝土、施加預應力都在其上進行,完成本段施工后,掛籃對稱向前各移動一節段,進行下一梁段施工,循序漸進,直至懸臂梁段澆筑完成。
42、預應力混凝土連續梁懸臂澆筑施工中,頂板、腹板縱向預應力筋的張拉順序一般為上下、左右對稱張拉,設計有要求時按設計要求施做。
43、預應力混凝土連續粱合龍順序一般是先邊跨、后次跨、再中跨,合龍段的長度宜為2m。合龍前應按設計規定,將兩懸臂端合龍口予以臨時連接,合龍宜在一天中氣溫最低時進行,合龍段的混凝土強度宜提高一級,以盡早施加預應力,梁跨體系轉換時,支座反力的調整應以高程控制為主,反力作為校核。
44、懸臂澆筑段前段標高時應考慮:掛籃前端的垂直變形值;預拱度設置;施工中已澆段的實際標高;溫度影響。(溫室預掛)
45、當頂力達到0.8倍結構自重時箱涵未啟動,應立即停止頂進;頂進作業挖運土方好頂進作業循環交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