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級建造師市政工程考點:沉井施工技術
一、沉井準備工作
(一)基坑準備
(1)地下水位應控制在沉井基坑底以下0.5m;采用沉井筑島法制作時,島面髙程應比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0.5m以上。
(二)地基與墊層施工
(2)刃腳的墊層采用砂墊層上鋪墊木或素混凝土。
1)墊層的結構厚度和寬度應根據土體地基承載力、沉井下沉結構高度和結構形式,經計算確定;
2)砂墊層分布在刃腳中心線的兩側范圍,應考慮方便抽除墊木;砂墊層宜采用中粗砂,并應分層鋪設、分層夯實;
3)墊木鋪設應使刃腳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平面布置要均勻對稱,每根墊木的長度中心應與刃腳底面中心線重合,定位墊木的布置應使沉井有對稱的著力點;
4)采用素混凝土墊層時,其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表面平整。
(3)沉井刃腳采用磚模時,其底模和斜面部分可采用砂漿、磚砌筑;每隔適當距離砌成垂直縫。
磚模表面可采用水泥砂漿抹面,并應涂一層隔離劑。
二、沉井預制
(二)分節制作沉井
(1)第一節制作高度必須高于刃腳部分。
(2)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等級75%后,方可拆除模板或澆筑后一節混凝土。
(3)混凝土施工縫處理應采用凹凸縫或設置鋼板止水帶,施工縫應鑿毛并清理干凈;內外模板采用對拉螺栓固定時,其對拉螺栓的中間應設置防滲止水片。
(4)沉井每次接高時,及時做好沉降和位移監測;必要時應對刃腳地基承載力進行驗算。
(5)分節制作、分次下沉的沉井,前次下沉后進行后續接高施工。
1)應驗算接高后穩定系數等,并應及時檢查沉井的沉降變化情況,嚴禁在接高施工過程中沉井發生傾斜和突然下沉;
2)后續各節的模板不應支撐于地面上,模板底部應距地面不小于1m。
三、下沉施工
(一)排水下沉
(1)下沉過程中應進行連續排水,保證沉井范圍內地層水被疏干。
(2)挖土應分層、均勻、對稱進行;對于有底梁或支撐梁的沉井,其相鄰格倉高差不宜超過0.5m;嚴禁超挖。
(3)用抓斗取土時,井內嚴禁站人,嚴禁在底梁以下任意穿越。
(二)不排水下沉
(1)下沉有困難時,應根據內外水位、井底開挖幾何形狀、下沉量及速率、地表沉降等監測資料綜合分析調整井內外的水位差。
(三)沉井下沉控制
(1)下沉應平穩、均衡、緩慢,發生偏斜應“隨挖隨糾、動中糾偏”。
(2)沉井下沉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四周不得堆放任何東西,車輛來往要減少震動。
(3)沉井下沉監控測量
1)下沉時高程、軸線位移每班至少測量一次,每次下沉穩定后應進行高差和中心位移量的計算;
2)終沉時,每小時測一次,嚴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應小于10mm/8h;
3)如發生異常情況應加密量測。
(四)輔助法下沉
(1)外壁采用階梯形,在井外壁與土體之間用黃砂灌入,四周黃砂高差不應超過500mm。
(2)采用觸變泥漿套助沉。下沉到位后應進行泥漿置換。
(3)采用空氣幕助沉;開氣應自上而下,停氣應緩慢減壓,壓氣與挖土應交替作業。
(4)沉井采用爆破方法開挖下沉。
四、沉井封底
(一)干封底
(1)在井點降水條件下施工的沉井應繼續降水,并穩定保持地下水位距坑底不小于0.5m;在沉井封底前應用大石塊將刃腳下墊實。
(2)封底前應整理好坑底和清除浮泥,對超挖部分應回填砂石至規定高程。
(3)采用全斷面封底時,混凝土墊層應一次性連續澆筑;因有底梁或支撐梁而分格封底時,應對稱逐格澆筑。
(4)鋼筋混凝土底板施工前,沉井內應無滲漏水,且新、老混凝土接觸部位應鑿毛處理,并清理干凈。
(5)封底前應設置泄水井,底板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且滿足抗浮要求時,方可封填泄水井、停止降水。
(二)水下封底
(1)基底的浮泥、沉積物和風化巖塊等應清除干凈;軟土地基應鋪設碎石或卵石墊層。
(2)混凝土鑿毛部位應洗刷干凈。
(3)澆筑前,每根導管應有足夠的混凝土量,澆筑時能一次將導管底埋住。
(4)水下混凝土封底的澆筑順序,應從低處開始,逐漸向周圍擴大;井內有隔墻、底梁或混凝土供應量受到限制時,應分倉對稱澆筑。
(5)每根導管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且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0m;相鄰導管間混凝土上升速度宜相近,最終澆筑成的混凝土面應略高于設計高程。
(6)水下封底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沉井能滿足抗浮要求時,方可將井內水抽除,并鑿除表面松散混凝土進行鋼筋混凝土底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