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考點施工質量管理
1.土方開挖
①接近設計坑底高程時應預留20~30cm厚的土層,用人工開挖和修坡。
②超挖時,不準用松土回填到設計高程,應用砂、碎石或低強度混凝土填實至設計高程。
③地下水位應保持低于開挖面500mm以下。
④基坑邊緣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距基坑上部邊緣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超過1.5m。
2.樁基礎控制深度要求
3.泥漿護壁鉆孔灌注樁施工要求
①嚴禁使用快硬水泥澆筑水下混凝土。②第一次清孔在提鉆前,第二次清孔在沉放鋼筋籠、下導管后。
③第一次澆筑混凝土必須保證底端能埋入混凝土中0.8~1.3m,以后的澆筑中導管埋深宜為2~6m。灌注樁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8~1.0m。
4.水泥檢驗
①檢驗指標:強度、安定性、凝結時間。②檢驗批規模:袋裝不超過200t為一檢驗批,散裝不超過500t為一檢驗批。
③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應按復驗結果使用。
5.混凝土結構其他要求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①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②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
鋼筋混凝土結構:
①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②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時,氯化物含量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