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的原則
1.事故報告的原則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2.事故處理的原則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二、事故報告的期限和內容
1.事故報告的期限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h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2.報告的內容
三、事故處理應注意的問題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