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設部《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兩大類。
一、良好行為記錄
良好行為記錄是指建筑市場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行為規范,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部門的獎勵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為記錄。
二、不良行為記錄
不良行為記錄是指建筑市場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業行為規范,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委托的執法監督機構查實和行政處罰所形成的不良行為記錄。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門頒布的《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中規定,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是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對招標投標當事人違法行為所作行政處理決定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