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砌體工程
(1)現場拌制的砂漿應隨拌隨用。當施工期間最高氣溫超過30℃時,應在2h內使用完畢。預拌砂漿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的使用時間應按照廠方提供的說明書確定。
(2)采用鋪漿法砌筑砌體,施工期間氣溫超過30℃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500mm。
(3)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遇天氣干燥炎熱,宜在砌筑前對其噴水濕。
二、鋼筋工程
(1)鋼筋冷拉設備儀表和液壓工作系統油液應根據環境溫度選用。
(2)存放焊條的庫房溫度不高于50℃,室內保持干燥。
三、混凝土工程
當日平均氣溫達到30℃及以上時,應按高溫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1)高溫施工時,對露天堆放的粗、細骨料應采取遮陽防曬等措施。必要時可對粗骨料進行噴霧降溫。
(2)高溫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除應符合規范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考慮原材料溫度、環境溫度、混凝土運輸方式與時間對混凝土初凝時間、坍落度損失等性能指標的影響,根據環境溫度、濕度、風力和采取溫控措施的實際情況,對混凝土配合比進行調整;
②宜在近似現場運輸條件、時間和預計混凝土澆筑作業最高氣溫的天氣條件下,通過混凝土試拌和與試運輸的工況試驗后,調整并確定適合高溫天氣條件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
③宜采用低水泥用量的原則,并可采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宜選用水化熱較低的水泥;
④混凝土坍落度不應小于70mm。
(3)混凝土的攪拌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對攪拌站料斗、儲水器、皮帶運輸機、攪拌樓采取遮陽防曬措施;
②對原材料進行直接降溫時,宜采用對水、粗骨料進行降溫的方法。當對水直接降溫時,可采用冷卻裝置冷卻拌合用水并應對水管及水箱加設遮陽和隔熱設施,也可在水中加碎冰作為拌合用水的一部分。混凝土拌合時摻加的固體冰應確保在攪拌結束前融化,且在拌合用水中應扣除其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