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蘭州新區組織部,省直各部門人事處(職改辦),各企業集團人力資源部,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甘辦發〔2017〕81號)關于“加強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的對接”的要求,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現對職稱與部分職業資格對應關系進一步明確,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人社部和相關部委文件規定,我們清理并整理出《職稱與國家部分職業資格對應表》(以下簡稱《對應表》,見附件)。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對應表》中所列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表列職稱系列(專業)對應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崗位和相關任職條件聘用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職業資格證書實行一證兩用,無需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二、《對應表》中加“*”號的職業資格為國務院清理規范已取消專業,但清理規范前已取得的職業資格繼續有效,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其中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礦業權評估師由原準入類職業資格現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三、今后如國家出臺有關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系新規定,本通知與新規定不符的,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四、各市州人社局、省直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做好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工作,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12月20日
職稱與國家部分職業資格對應表 | ||||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文件號 | 可聘專業技術職務 | |
1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國人部發〔2004〕13號 | 工程師 | |
2 | 房地產估價師 | 建房〔1995〕147號 | 經濟師 | |
3 | 造價工程師 | 人發〔1996〕77號 | 工程師或經濟師 | |
4 | 執業藥師 | 人發〔1999〕34號 | 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 | |
5 | 注冊城市規劃師 | 人發〔1999〕39號 | 工程師 | |
6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 | 工程師 | |
7 | 社會工作者 | 國人部發〔2006〕71號 | 經濟師 | |
8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人社部發〔2015〕64號 | 工程師或經濟師 | |
9 | 注冊測繪師 | 國人部發〔2007〕14號 | 工程師 | |
10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人發〔2002〕106號 | 工程師 | |
11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人社部發〔2012〕56號 | 工程師 | |
12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人社部發〔2015〕66號 | 經濟師 | |
13 | 房地產經紀人* | 人發〔2001〕128號 | 經濟師 | |
14 | 注冊稅務師*(稅務師) | 人發〔1996〕116號 | 經濟師 | |
15 | 注冊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師) | 人社部規〔2017〕7號 | 經濟師 | |
16 | 企業法律顧問* | 人發〔1997〕26號 | 經濟師 | |
17 | 價格鑒證師* | 人發〔1999〕66號 | 經濟師 | |
18 | 棉花質量檢驗師* | 人發〔2000〕70號 | 工程師 | |
19 | 物業管理師* | 國人部發〔2005〕95號 | 經濟師 | |
20 | 國際商務師* | 人職發〔1994〕2號 | 經濟師 | |
21 | 招標師* | 人社部發〔2013〕19號 | 經濟師 | |
22 | 管理咨詢師* | 國人部發〔2005〕71號 | 經濟師或會計師 | |
23 | 礦業權評估師* | 人社部發〔2015〕65號 | 助理礦業權評估師聘助理經濟師 礦業權評估師聘經濟師 | |
24 | 質量* | 初級 | 人發〔2000〕23號 | 助理工程師 |
中級 | 工程師 | |||
25 | 廣告* | 初級 | 人社部發〔2014〕25號 | 助理經濟師 |
中級 | 經濟師 | |||
26 | 出版 | 初級 | 人發〔2001〕86號 | 助理編輯 |
中級 | 編輯 | |||
27 | 注冊計量師 | 一級 | 國人部發〔2006〕40號 | 工程師 |
二級 | 助理工程師 | |||
28 | 機動車檢測維修 | 維修士 | 國人部發〔2006〕51號 | 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
維修工程師 | 工程師 | |||
注:表中加*號的職業資格為國務院清理規范已取消專業,其中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礦業權評估師由準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