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要求對資質情況發生變化的建筑業企業實施核查。
1、核查對象
201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由省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因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或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跨省變更等引起資質情況發生變化時,對企業申報該項資質時提交的人員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及企業當前信用情況進行核查。
2015年3月1日前的,不再核查人員社保、工程業績。
2、核查方法:
以審核申請資料、核實信用情況和核查資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核查。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在信用中國、信用河南網站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不予辦理。
若申請材料符合要求且無嚴重失信行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隨即辦理變更事項,同時啟動資質核查。
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跨省變更等情況需重新核定的,將公示5日,同時啟動資質核查。
公示期間若接到關于申請企業存在逃避債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的舉報,不予辦理該企業資質轉移。
3、嚴肅處理
存在資質申報弄虛作假,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將依法撤銷相應資質,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公開曝光,且該企業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文件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
對資質情況發生變化的建筑業企業實施核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8〕5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快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65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省廳決定對資質情況發生變化的建筑業企業實施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及內容
201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由省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因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或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跨省變更等引起資質情況發生變化時,對企業申報該項資質時提交的人員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及企業當前信用情況進行核查。國有及國有控股建筑業企業、省定重點培育建筑業企業除外。
二、核查方法
采取審核申請資料、核實信用情況和核查資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核查。
(一)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附件2《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通過“信用中國”(http://link.233.com/15219)和“信用河南”(http://link.233.com/28629)網站,查看企業是否存在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65號)中所列嚴重失信行為。
(三)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在信用中國、信用河南網站有上述嚴重失信行為的,不予辦理,并一次性告知企業原因。若申請材料符合要求且在信用中國、信用河南網站無上述嚴重失信行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隨即辦理變更事項,同時啟動資質核查。因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跨省變更等情況需重新核定的,將企業資質變化申請通過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同時啟動資質核查。公示期滿后,結合資質核查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公示期間若接到關于申請企業存在逃避債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的舉報,不予辦理該企業資質轉移。
三、結果處理
對核查中發現存在資質申報弄虛作假,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將依法撤銷相應資質,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公開曝光,且該企業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四、其他事項
(一)201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由省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因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或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跨省變更等引起資質情況發生變化時,按照通知第二條第(一)、(二)款審核企業申請資料及當前信用情況,不再對企業申報該項資質時提交的人員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進行核查。
(二)原由省廳審批的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后,需要對原資質申報情況進行核查的,由各省轄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長垣縣、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呈報省廳進行核查。不需核查的,由各地自行辦理。
(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情況發生上述變化時,可參照本文件執行。
2018年7月30日
二、廣東
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自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對1566家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5704家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企業,開展企業和人員信息核查,包括近一個月的社保情況。
1、核查內容
二級資質信息核查內容為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
企業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工商信用代碼證、企業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內容;
人員信息包括企業技術負責人的注冊執業資格、職稱證書、工作經歷、最近一個月的社保情況。
三級資質信息核查內容除了上述內容外,還需對技術負責人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證書、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行核查。
2、核查程序
進入核查企業的企業信息庫、人才信息庫相應頁面,同時對照注冊人員和工商登記等政務數據、企業提供的書面核查材料對入庫信息進行逐項核查。
經核查已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期為3個月,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
3、若發現入庫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不按時接受材料核查的失信企業,將列入全省不守信“黑名單”予以通報,在升級或增項申報時對其材料進行嚴格核查。
文件原文: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在“三庫一平臺”開展建筑業企業信息和人員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粵建許函〔2018〕1742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批復同意廣東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試點方案》(建辦市函〔2018〕120號)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建筑業企業智慧審批試點工作,切實規范行業管理,促進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在“三庫一平臺”開展建筑業企業和人員信息核查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核查范圍
本次建筑業企業信息核查的范圍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三級,詳見信息核查企業名錄(附件1)。
二、 核查方法
(一)分級核查。
采用“誰審批誰負責”的分級核查原則,我廳核準的資質由省建設信息中心負責信息核查;廣州、深圳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我廳去年6月份起委托核準的總承包二級資質,以及屬地審批資質的總承包三級資質信息核查;其余各地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屬地審批總承包三級企業的信息核查。對于已依法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到縣(區)的地市,由地市主管部門組織縣(區)主管部門核查。核查企業名單詳見信息核查企業名錄(附件1)。
(二)核查內容。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信息核查內容為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企業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工商信用代碼證、企業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內容;人員信息包括企業技術負責人的注冊執業資格、職稱證書、工作經歷、最近一個月的社保情況。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信息核查內容除了上述內容外,還需對技術負責人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證書、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行核查。
具體核查內容詳見(附件2、附件3)。
(三)核查程序。
1.省、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分級核查的職責,對照“三庫一平臺”數據、企業提供的資料、涉及人員業績的工程技術資料等情況進行核實。
2.核查人員按照附件2、附件3表格所列的核查項,進入核查企業的企業信息庫、人才信息庫相應頁面,同時對照注冊人員和工商登記等政務數據、企業提供的書面核查材料對入庫信息進行逐項核查,填寫核實意見,使用行政服務卡進行數字簽名和確認。
3.核查完畢后,系統自動記錄核查人、核查機構、核查時間,作為數據索源追責的依據,并按照附件2、附件3表格所列核查項目自動同步生成企業專屬網頁和個人專屬網頁,但未通過核查的信息除外。
4.經核查已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期為3個月,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其中,對由我廳審批的企業資質,廣州、深圳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撤回資質建議及相應材料報我廳處理。
(四) 新增企業信息核查。
對發文之日起申請新增上述范圍資質的(含新申請、升級、增項)企業信息,參照以上做法進行信息核查,經核查的數據做相應標識后入庫。
三、 核查時間
發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
四、核查要求
(一)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此次核查工作,自發文之日起安排專人負責信息核查企業名錄中建筑業企業的入庫信息,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制定核查企業排期計劃,通知企業攜帶相關原件材料分批前往核查窗口,進行核查工作。核查部門和人員應當對入庫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企業應按時間節點要求,對照附件2、附件3表格所列的核查項,及時提供核查資料。對按時提供材料并核查真實的誠信企業,在升級或增項申報時予以綠色通道。對不按時接受材料核查的失信企業,將列入全省不守信“黑名單”予以通報,在升級或增項申報時對其材料進行嚴格核查。
(三)核查工作需明確數據核查責任。經主管部門核實入庫后的信息不能隨意修改,數據核查入庫后可追溯核查機構來源,自動記錄核查人、核查機構、核查時間信息,可作為許可有效依據。確實需要修改的,由企業根據分級核查的要求向信息核查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實后修改入庫。若發現入庫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我廳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將其失信行為記入“三庫一平臺”,向社會公布。
(四)省建設信息中心負責數據核查系統的實時維護工作。在實施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徑向省建設信息中心(聯系人:龍賽姍,聯系電話:020-87259834,工作QQ群名稱:建筑業企業信息核查群,群號:577514429)咨詢解決。
附件:
1.信息核查企業名錄
2.企業基本信息表
3.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表
(行政許可管理處聯系電話:020-83133642)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