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證書出臺背景
首先,先給大家講解一下什么是臨時建造師,因為有的新考生可能不太了解。
當年建造師制度實施以來,建造師制度代替了項目經理制度。2003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明確規定取消項目經理的行政審批,由注冊建造師代替,并設立過渡期。2003年到2008年是過渡期,有項目經理證和建造師證的都可以當項目經理。從2008年起,必須取得建造師執業證書并注冊的才能當項目經理。那么,好大一批很牛逼的項目經理該何去何從?立刻考試?不可能。
所以,搞了一個過渡期,對于那些符合條件(從業很多年,業績豐厚,資歷很深,擔任項目經理多年)的人,發一個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和正式的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為企業招標投標、資質評審和個人資格管理的依據。
但是過度期滿(五年)后,這個也就作廢了。在過渡期內,必須通過一建或二建的考核、考試,就可以轉正了。但后來多省因為通過建造師考試的人不多,又把過度期適當延長了一些。
臨時執業證書是住建部(原建設部)根據當時建造師數量不能滿足形勢需要所做的變通處理,由原來的一級項目經理經過考核后,自動轉換成一級臨時建造師。簡單來說,就是當時政策出來,一時沒有那么多證書,難道都不要干活了嗎?于是那個時候的項目經理證書就有了用處。
其實從2013年2月28日起就不再審批臨時建造師了,在這之前審批的到自然年月日就作廢了。可是之后國家好像又出臺了一個“關于臨時建造師繼續教育的批文”,可能是因為市場上一建的證書遠遠不能滿足當時的需求,不得不出了這樣一個對應之策,但是新人已經無法再去申請。
2016年第十二批一級臨時一級建造師名單公布
關于批準2016年第十二批取得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人員名單的通知
建市施函[2016]13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關于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經審核,申請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的萬克勤等5人符合延續注冊條件,準予延續注冊。
附件:2016年第十二批取得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延續注冊人員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2016年12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這么多年的臨時建造師依然存在著,而且你知道目前全國一級臨時建造師有多少人嗎?查完簡直被這個數字驚到了!23864人!(目前全國一級注冊建造師52萬+)
不過當你看到二級臨時建造師人數的時候,你就會覺得一建的情況不算什么了。因為二建的存量更加驚人,將近18w,這個是差不多全國二建注冊人數的1/10(目前全國二級注冊建造師170萬+)!
這些年以來,一建、二建每年的通過人數都在增長。目前大多數的臨時建造師都選擇了延續注冊,而他們的一建臨時有效期差不多都是在2017年左右,如果到時候這批人都不給延續注冊了,那么一級建造師執業的缺口還是挺大的,也算了給了一些考證書的朋友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