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刊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改革方案》,將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種行業準入證、上崗證。該方案要點如下:
一、背景:
1、我國自1994年開始推行職業資格制度,二十多年來,在促進職業教育培訓發展、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但也出現了設置過多過濫、證出多門、考培不分、鑒培不分、監管不力、法律法規和技術體系滯后等突出問題。
3、013年以來,本屆政府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項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比例達到原總量的70%以上。
二、取消四原則:
1、取消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
2、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準入類職業資格,按程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
3、取消國務院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4、取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
三、進一步取消:
1、對剩余的18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外,要進一步研究清理取消。
2、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3、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種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
1)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一律取消;
2)對雖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的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或進行優化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