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核心內容:
將《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規定的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資質許可機關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企業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確定的審批權限以及建市[2015]20號文件規定的對應換證類別和等級要求,持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到資質許可機關直接申請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具體換證要求另行通知)。將過渡期調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失效。
核心內容分析:
1、建設部新規不是取消建造師制度,而只是簡化資質換證的手續。從關乎國計民生角度考慮,建造師制度只會加強,不會消弱。但國家是對掛靠一直是不允許的,雖然短時間內不能杜絕,但今年肯定會逐步采取措施,治理掛靠現象。
2、不管以后證書多少錢,有證總比沒證的強,特別是從事本行業的人員來說,證書是自己的一項從業資格,從某一方面證明了自己的能力,持證上崗勢在必行,人證合一是必然趨勢。
3、隨著監管制度越來越完善,建設系統“四庫一平臺”的實施,一個掛靠師同時掛多個項目的現象也要得到遏制,對建造師的需求還是很大的,但需要的是人證合一的建造師。
4、通知最后說“各地要認真組織好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適時對本地區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是否滿足資質標準條件進行報考核查。”
報考核查就是年審,建設部這次換證因為簡政放權原因,沒有審核人員、機械。在年審中,要求各省建設主管部門嚴格審核人員、機械也很有可能!
相關推薦:社保全國聯網對掛靠影響 注冊建造師審批權下放到省級
熱點關注:2015年成績查詢時間 合格標準 成績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