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及管理特點
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的甲乙雙方是發包方與承包方,市政工程的發包方一般是政府單位,工程一般是公共建筑、公路、鐵路等等。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一)工程價值量大
市政工程大多工程價值量大,價格高。在實際的施工工程中,由于建設工程領域競爭越來越激烈,越來越趨向以較低的價格中標。對于企業來說,投標報價的降低,會使企業的利潤和管理費等費用相應的減少。合同管理對于工程造價有著大體的決定性,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工程的虧損可能會就會導致施工方偷工減料,出現豆腐渣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內外的干擾因素很多,合同變更頻繁,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須是報考的,必須加強合同控制和合同變更管理工作。
(二)合同周期長
整個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都很長,至少2 年,或更長的時間。合同管理就必須隨著整個工程進度進行實施。隨著工程的長時間持續,各種經濟條件、社會條件、法律條件和自然條件也會出現變化,那樣會導致人工、材料、機械費等隨著變化。周期長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個難點。
(三)經濟法律關系的多
元性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多方面的關系,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單位則涉及專業分包、材料供應和設備加工以及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因而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同時,這些關系都要通過經濟合同來體現。
(四)內容龐雜、條款多
由于每個市政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市政項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包括特殊條款,并涉及保險、稅收、專利等多項內容。 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全面考慮各種因素,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二、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管理
(一)認真審核招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將標書研究透徹,找出主要問題。對投標工程,當前在工程招投標時,招標文件中一般附有合同主要條款,這是先決條件。作為施工企業,應事先充分研究招標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條款,看其是否公正合理,有無過分要求或苛刻條件,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做到心中有數。如何在合同談判中去爭取。爭取的措施、策略及技巧,都不是一成不變的,而要結合對方的資信,人員狀況,談判的難易程度等具體情況和工程具體的特點,因事、因人、靈活應用,以獲得較大的成功概率。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圍、工期、質量、造價等一般條款外,內容還涉及保險及稅收、文物、專利等多種關系和因素。在簽訂合同中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仔細斟酌每一條款,否則,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損失或失敗。合同條款要盡量具體明確,決不能含糊其詞留有活口,這樣不利于工程順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礙和竣工矛盾突發的隱患。
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商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條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對于明顯加重施工企業責任、排除其主要權利的顯失公平的條款,可以在投標階段與建設方協商,進行修訂補充;如果未能與建設方協商一致,施工企業應考慮相應增加投標報價費用以減輕合同風險。
對建設方開脫責任的條款要特別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賠條款、拖期付款無時限,無利息、沒有調價公式、建設方認為對某部分工程不夠滿意,即有權決定扣減工程款、建設方對不可預見的工程施工條件不承擔責任等等。對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建設方進行書面澄清,該澄清文件及隨后的其它補充文件都將構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加強合同跟蹤與控制施工合同跟蹤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對合同執行者(項目經理部或項目參與人)的履行情況進行的跟蹤、監督和檢查,二是合同執行者(項目經理部或項目參與人)本身對合同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的跟蹤、檢查與對比。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對合同執行者而言,應該掌握合同跟蹤的依據與對象。
通過合同跟蹤,可能會發現合同實施中存在著偏差,即工程實施實際情況偏離了工程計劃和工程目標,應該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糾正偏差,避免損失。合同實施偏差分析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產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合同實施偏差的責任分析;合同實施趨勢分析。
根據合同實施偏差分析的結果,承包商應該采取相應的調整措施,調整措施可以分為:(1)組織措施,如增加人員投入,調整人員安排,調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計劃等;(2)技術措施,如變更技術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3)經濟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經濟激勵措施等;(4)合同措施,如進行合同變更,簽訂附加協議,采取索賠手段等。
(三) 實施全員合同管理要組織合同培訓,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學習和了解合同,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工作程序作出解釋和說明,提高合同意識,自覺按合同辦事,規范管理程序。合同管理人員則要對合同的重要條款、與合同有關的重要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做到全面理解和重要掌握,發揮能動性,正確地運用合同解決實際問題。確定合同管理任務、目標和責任,并將其細化和分解,將具體的合同管理任務和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身上。
(四)建立信息管理系統信息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和手段,也是市政工程項目管理最基本的依據。完整、準確和及時的信息對確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正確、快速決策,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和實現項目的計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市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時間跨度很大,許多資料都是相互關聯的,初期的資料和證據對后期的管理往往具有很重要的影響;其次,市政工程項目涉及面廣,資料豐富,信息含量巨大,特別在施工期間,資料在不斷更新,每天可能都有新情況出現,對信息的收集整理處理和分析就非常重要;再次,信息是合同管理決策的依據,也是提出索賠反索賠、保護自己合同權益的支持材料。所以,信息管理作為合同管理做最重要的基礎工作,項目管理單位和合同管理人員應給予特別重視。
(五)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承包人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人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應以“談判紀要”的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早發現索賠機會,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變更指令要及時予以書面確認以后,才進行變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時發出“索賠通知書”,日常索賠管理中要力爭單項索賠,避免總索賠。同時要注意同監理工程市搞好關系,爭取監理工程師的公正裁決,竭力避免仲裁或訴訟。